客户咨询:我公司已经,但现在还是是辅导期,应该如何抵扣进项税?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一般纳税人纳税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另外有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并会把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进行抵扣,若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暂先留待下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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